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海南设立多种交易场所
2018年4月13日下午,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习近平强调,支持海南设立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
5月20日召开的“2018海南自贸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暨促进总部经济发展项目政策”新闻发布会获悉,建立六大类要素交易场所被列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港重点招商任务。9月24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4号正式印发,建设以天然橡胶为主的国际热带农产品(000061)交易中心、定价中心、价格指数发布中心。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
12月18日,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交易中心在海口市揭牌,中国首个连接橡胶产销的价格指数体系——新华·海南农垦-天然橡胶系列价格指数同期面向全球发布。12月25日上午,香港全球药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考察团一行到海口国家高新区考察座谈,并与高新区正式签订三方“海南药品交易中心”(暂定名)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同期,海南召开了海南国际艺术财富管理中心及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规划建设研讨会。海南省副省长沈丹阳接见了出席研讨会的主要代表,相关产业企业发起筹建海南省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
海南省成为了国内新设立交易场所的热门省份,海南省的大宗商品及交易场所的发展,也将面临新的重大历史机遇及挑战!
海南省全国首创交易场所监管评分评价机制
2019年5月,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海南省交易场所监管评价暂行办法》,针对海南省辖区大宗商品及权益类交易场所,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对交易场所经营管理的重大方面进行评分评级,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交易场所监管中。
交易场所监管评价指标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从交易场所的公司治理、信息报送、合规性、持续经营、研发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公司治理评价是指从交易场所的治理结构、决策规范性、管理制度、部门设置、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交易场所相关经营管理进行评价。信息报送评价是指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交易场所按时按质按量规范完成报告(报表)等信息报送工作情况的评价。合规性评价是指监管部门对交易场所从经营及交易的合规性、对会员及投资者的管理合规性、投诉处理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持续经营评价是指监管部门对交易场所从持续经营的一些指标方面进行评价,督促交易场所增强持续经营能力,防范风险。研发创新评价是指监管部门对交易场所从研发创新的指标方面进行评价,督促交易场所加强研发创新,不断发展。根据本地交易场所实际情况,为鼓励交易场所研发创新,该项为加分项。个性指标按交易场所各自所属大宗商品、金融资产、其他权益类,对应进行指标评价,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主要从交收方面进行评价,金融资产主要从风险控制方面进行评价,其他权益类根据其自身特点,从交收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根据评分进行四类分档连续两年D档予以停业整顿
评价基准分为100分,可有加分10分(产品研发创新)。评价结果分A、B、C、D四档,A档对应评价分90(含)-110分,B档对应评价分75(含)-90分,C档对应评价分60(含)-75分,D档对应评价分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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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验收通过6家交易场所
2017年9月,海南省正式公布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检查验收交易场所名单,通过检查验收的6家交易场所分别为: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亚联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另外,2019年5月,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的辖区交易场所名单共有七家,除已验收通过的6家交易场所以外,海南省重点支持打造的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交易中心也入围在列。
山东首创许可证机制,海南首创评分评价体系,地方交易场所监管机制备受关注
2018年2月9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交易场所交易业务许可证申办事宜的通知》下发,针对申请交易业务许可证的交易场所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进行说明。对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在履行完规定程序后,省监督管理局将颁发交易业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山东省也成为国内首个推出交易场所交易业务许可证的省份,成为交易场所业内议论热点,山东省相关监管部门针对交易场所的疏堵结合,有序发展的管理机制及相关创新措施,令交易场所行业人士拍手称赞。
此次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海南省交易场所监管评价暂行办法》,针对海南省辖区大宗商品及权益类交易场所,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对交易场所经营管理的重大方面进行评分评级,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交易场所监管中,也属于国内交易场所监管方面的首创。
近年来,国内各类交易场所分别于2011年、2014年、2017年进行了三次规模较大的清理整顿验收工作,至今,较多省份对于辖区交易场所的监管基本为只堵未疏,如何能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发挥各类要素交易场所的积极作用将成为各省交易场所监管部门的主要课题。望其他各省市交易场所监管部门能借鉴“海南模式”、“山东模式”可取之处,助力各类交易场所务实前行!
作者:交易所之家创始人钟帮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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